來源:中國花卉報
據負責起草該標準的上海市園林科研所教授級高工方海蘭介紹,該標準是整個團隊在總結十余年來對長三角地區1萬多個綠化工程4000多萬平方米綠地的實際檢測數據和改良經驗基礎上,歸納了國內外相關技術資料而形成的。
該標準不僅注重綠化土壤的營養指標,還規定了綠化工程的有效土層厚度、通透性等物理指標。此外,由于園林綠地系統不進入食物鏈,以往人們對綠化土壤的重金屬污染、生物毒性不夠重視,但考慮到綠地與人長期親密接觸,為保障園林植物的生長以及城鎮人居環境的安全,該標準特別將重金屬等污染也納入控制指標。
“標準不僅要簡單有效,便于操作,還要全面,對行業發展能起到積極的引導作用。”方海蘭說。正是基于這樣的考慮,他們在制定標準時采用了漸進式指標,分別從外觀和嗅覺、理化和營養指標、安全指標和生物毒性等方面對綠化種植土壤的相關指標進行了規定,如pH、EC值、有機質、干密度、非毛管孔隙度和粒徑作為基本指標,一般綠化工程驗收時必須測量,只有各項指標合格的綠化土壤才符合標準,而水解性氮、有效磷、速效鉀等參考標準則根據工程實際需要增加。對工廠原址等有潛在污染區域作為公園、學校或居住區的綠化建設工程,還應增加重金屬和生物毒性的測定。在采樣管理方法上,該標準還結合其他建設工程的管理經驗采用見證取樣送樣制度,由于不能保證每個綠化工程都實行檢測單位親自采樣,施工單位送檢樣品取樣時需先通知建設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只有在見證單位相關人員的見證下采樣才有效。這樣的監督管理機制可有效避免施工單位為通過驗收弄虛作假,出現檢測樣品合格但綠化工程質量不合格的不良現象。
“為什么發達國家的園林廢棄物等有機廢棄物的利用率高?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他們對綠化種植土壤的要求高。我認為提高綠化土壤的質量是個重要抓手,可從源頭上、從根本上促進行業良性循環,因為土壤改良不能僅靠泥炭土、草炭土等自然資源,這些資源的開采對原產地的生態環境破壞嚴重,這就為綠化植物廢棄物等有機廢棄物的產業化發展提供了契機。”方海蘭認為,盡管上海已經陸續出臺了相關技術標準,但行業的規范還需多方聯動,相關標準應該被納入行業管理的范疇。
上海市園林綠化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主任工程師陳動認為,該標準的制定與實施能規范綠化土壤的采樣、檢測和質量管理,對園林植物的生長以及城鎮人居環境的持續改善提供保障,也對城鎮綠地的生態安全有推動作用。但是由于該標準對土壤質量控制主要在施工過程和竣工階段,而對園林綠化土壤質量的影響和質量控制應該涉及從規劃設計開始到施工過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及后期養護的全過程,而這個過程牽扯到不同的行業、部門和單位,這就需要在完善技術標準的同時,還要有相應的法規和管理制度統籌協調,通過制定系統、完整和有針對性的園林綠化土壤質量管理辦法,來規范涉及園林綠化土壤質量各參建行業、部門、單位的質量行為,達到監管有依據,監管有效果的目的。這正是他們下一步努力的方向。